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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浅谈入室盗窃案件现场生物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来源:985论文网 添加时间:2020-06-02 16:04
浅谈入室盗窃案件现场生物物证的发现和提取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与过去相比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家中贵重物品也逐渐增多。在这种情况下部分社会闲散人员,无业人员就心起歹意,产生了偷盗的念头。我国坚持以人为本的治国方针,在法律上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这就使得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在法律诉讼当中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证据对于案件的侦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刑事技术员在接到报案后应迅速出警,对案发现场进行客观、细致、全面的侦查,及时发现提取有关痕迹和物证。本选题意图分析研究生物物证的应用理论和相关技术,提出适合的、有效的解决方案,思考如何合法高效的在室内现场发现和提取生物物证,从而为侦查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依据。
关健词:入室盗窃;案件现场;生物物证
 
前言
盗窃案件多年以来一直位列刑事案件发案数之首,一般占刑事案件立案数的80%左右。可以说,盗窃案件频发是困扰当前治安管理秩序“第一位”的问题。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日趋隐蔽、智能化,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给指纹、足印等传统生物物证的提取带来极大困难。但随着法医DNA检验技术的日益成熟,现场生物检材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技术破案的新亮点。作为一名基层技术员,如何在盗窃案件现场发现、提取生物检材便成为重中之重。
刑侦技术人员是公安队伍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国家长久治安的核心成分,在侦查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在入室盗窃案件现场获取更多有价值的生物物证,扎实的理论研究和熟练的操作是做好勘查工作的关键。近年来,社会转型加剧,案件频发,对现场勘查工作有更高的要求,也随着DNA检验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提高,生物物证的发现和提取越来越值得重视。
本选题意图分析研究生物物证的应用理论和相关技术,提出适合的、有效的解决方案,思考如何合法高效的在室内现场发现和提取生物物证,从而为侦查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依据。通过大量勘验工作的实践,对于如何发现生物物证检材,现场勘查人员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这很多只是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一定的理论知识和体系指引,很难促使工作进一步提高。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发现生物物证相关理论的研究、创立和普及工作,提高其在基层勘查工作中的应用。
 
一、生物物证在入室盗窃案件中的作用
生物物证作为一门新兴的物证技术和其他物证鉴定技术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和特性,只有不断的深入了解掌握它,才会更好的把这门技术的优势发挥在刑事侦查领域,做出更精确更有价值的鉴定,挺供更准确的线索与证据。生物物证的特点主要有三点:广泛性,地域性,易变性。所谓的广泛性是指,生物物证不仅包括常见的如精液、毛发、皮屑等人体生物物证,还包括动植物、微生物、病毒等在内的微量生物物证,可以说生物的多样性和其分布的广阔性诀定了生物物证的广泛性。生物物证的地域性是指,生物物证的分布具有地域特点,而确认生物物证的广泛性是探究其地域性的前提,而我们应该清楚,各种动植物都会所在地的气候、光温度、湿度、海拔等自然条件的制约,所以某些生物物证只会在某些特定的地域出现,了解这一特点并结合实际案情无疑会极大地提高侦查人员的工作效率,对侦查破案、明确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明显有很高的利用价值。生物物证的易变性是指生物物证本身不易保存,而且易受到人为因素的破坏,生物物证的鉴定价值极高,这便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提取的时候要仔细谨慎、全面细致。生物物证采集成功之后结合犯罪现场重建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的犯罪情景,如现场遗留的血迹,通过血迹形态可以辨别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方式、离开现场的方向等,但是一些微量物证如精液、皮肤组织等实在难以保存,而且植物的根茎等在现场也可能受到动物的啃咬等,这也就相应的要求了我们采集物证的及时性。
(一)入数据库比对
1.提供侦查方向
生物物证有助于判断案件的性质。在入室盗窃案件侦查过程中,许多案件都需要进行案件性的质的定的性,例如杀的人案件的需要定性的自杀或的他杀。通过在的犯罪现的场提取的生物物的证,可以对的判定案的件性质的起到重的要的辅的助作用的,可以决的定案件的是否需要进行的立案侦的查。如果在的案发现的场发现的了致命的凶器及的凶器在的使用过的程中遗的留的痕的迹,并且凶器创口与死者伤口相吻合,凶器上遗留了除死者外他人的指纹等痕迹,那么他杀的可能性很大,而在现场如果没有遗留类似的生物物证,那么死者的死因很可能是自杀。
2.关联案件
生物物证分析可以总结出入室盗窃案件的特征和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点。在刑事侦查工作中,许多入室盗窃案件往往都是同一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团伙所为,侦查人员往往的采取并的案侦查的的方式的,将这些的案件串的联起来的实施侦的查,而确定的是否并的案和串的联侦查的的直接的依据就的是犯罪的现场提的取的生的物物证的。如果入的室盗窃的案件确的为一人的或同一的团伙所的为,那么其的犯罪手的段应当的具有高度的相的似性,生物物的证也具有高度的相似性,生物物证也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侦查人员通过分析案发现场的生物物证基本形态及特点,就能够总结出入室盗窃案件的基本规律及犯罪嫌疑的作案特点。
3.排除嫌疑人
生物物证可以精确地指向犯罪嫌疑人,缩小侦查目标。理论上说,只要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现场实施了犯罪活动,那么就必然发生了物质和能量交换,也必然会遗留的下各种的痕迹。在这些的痕迹之的中,许多痕的迹都带的有指认的犯罪嫌的疑人生的理特征的和身份的特征的的信息,能够帮的助侦查的人员迅的速缩小的侦查目的标,提高侦查工的作效率的。许多入室盗窃案件在侦查阶段都会遇到线索中断的难题,一些有经验的侦查人员会重新梳理在犯罪现场提取出的生物物证,重新对这些物证进行分类辨识,从中找到新的线索,并且最终通过这些线索破获了案件。
(二)保存信息数据,以期破案
如果被侵害客体是人,则被害人有可能与犯罪分子发生搏斗,现场地面、墙壁、门窗家具等表面都可能留下碰撞、磨擦的痕迹,并留有犯罪分子的毛发、纤维、体液等细微物质,应结合实际案情分析观察被移动、触摸过的物品,从中发现异常和可能的微量物证附着物。  
以往的勘查工作我们重视生物物证如指纹、脚印等等,这仅是对于痕迹形态而言,对于提取痕迹形态同时,要特别强调发现:提取其中的微量物证,一方面应仔细检查其表面是否有微量附着物如泥、杂草及劳动作业场所带来的矿渣、煤屑、金属碎片等等,这有助于我们推断犯罪分子的职业、工作环境。另一方面,要注意现场的物质是否会沾附在犯罪分子的鞋底上被带走,如地毯纤维、涂料碎片、玻璃残粒等等,能缩小侦查范围、确定犯罪嫌疑人。
 
二、入室盗窃案件生物物证勘验的重点部位
现场勘查是侦破案件的重要途径,因为往往犯罪嫌疑人急于离开现场会留下蛛丝马迹,往往从留下的痕迹中可找到嫌疑人。并且入室盗窃案件的因果联系比较少,其侦查ͺ活动必ͺ须从犯罪ͺ现场入ͺ手收集犯罪信ͺ息和犯ͺ罪证据ͺ。如果现ͺ场勘查ͺ没有做ͺ到位,那么破ͺ案会变ͺ得异常ͺ艰难。对入室ͺ盗窃案ͺ件的侦ͺ查技巧ͺ有所掌ͺ握,可以提ͺ高犯罪现场勘查的效率,全面获取犯罪信息,促进案件在最短时间内水落石出。入室盗窃案件的证据具有隐蔽性高、种类多和甄别难度较大的特点,所以,勘查人员需要谨慎、全面勘查犯罪现场。
(一)现场出入口
进出口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一定会经过的地方,所以,警方人员首先对进出口进行勘查,其勘查的进出口主要包括门、窗、屋顶和墙洞等地方,警方人员主要就这些设施的破坏程度进行衡量,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是从哪个地方进入室内的,还可以确定其进入室内所使用的工具,并且从嫌疑人进入室内的方式和工具判断嫌疑人和室主的亲疏关系,从而缩小嫌疑人锁定范围。对于窗户和阳台,首先要查看其是否存在破坏现象,观察窗户锁的状态。其次,检查窗户或阳台上是否有遗留下的足迹或泥土、杂草等其他痕迹。最重要的是,观察门和窗、阳台表面有没有指纹之类的,指纹采集、检验可以快ͺ速确定ͺ犯罪嫌ͺ疑人的ͺ身份。如果犯ͺ罪地点ͺ在楼房ͺ的高层,那么就ͺ需要对房ͺ顶进行勘ͺ查,因为犯ͺ罪嫌疑ͺ人可能ͺ会从房ͺ顶或楼顶向下面放绳索ͺ进入室ͺ内,这时应ͺ观察房ͺ顶是否有ͺ栓绳的ͺ痕迹,或者查ͺ看楼层ͺ外面是否有ͺ攀爬、踩踏的ͺ痕迹,从而寻找证据和线索,协助破案。犯罪嫌疑人还可能从墙洞进入室内,所以,警方人员应勘查屋内是否有洞,确定洞的位置、大小和作案工具的相关痕迹,为破案提供一些可靠信息。对于整个室内,都要看现场是否留下关于犯罪嫌疑人的物品,比如钮扣、打火机、烟头或者作案工具等。
虽说,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可能会带手套或脚套等,但由于攀爬时戴手套会使摩擦力变小,所以,他们可能在攀爬时不会带手套,在发现有攀爬指纹或手纹时,采集指纹或手纹信息,促进破案。适时询问室主,家里是都有什么物品的位置发生了变化,可能他们在行窃时移动了一些物品,尤其是阳台上摆放的东西,如果发生移动,可能就会留下指纹。在提取指纹时,对于玻璃外侧和窗框上的指纹可使用黑色磁性粉末,刷显两次,纹线更加清晰可见。
(二)现场中心部位
对于盗窃案的案发现场的中心部位勘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任务:首先,在现场中心部位寻找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遗留的足迹。在实施盗窃时,犯罪嫌疑人不可避免地会在室内行走以及蹬踩室内的物体,这也就会留下犯罪嫌疑人的足迹。因此,在对现场中心部位的实际勘查中,办案人员应该利用高科技技术以及各种光源仪器对案发现场地面以及可能承受犯罪嫌疑人蹬踩的物体去寻找可能留下的足迹,通过足迹串并案件或直接认定嫌疑人。其次,是在现场中心部位寻找犯罪嫌疑人可能遗留下的手印。犯罪嫌疑人在进入室内时,可能会注意手印的消除,但在实施盗窃时,会不可避免地去触摸、翻找以ͺ及移动ͺ室内的ͺ物件,也就不ͺ可避免ͺ地会留ͺ下自己ͺ的指纹ͺ和掌印ͺ。最后是ͺ检查现ͺ场遗留ͺ的工具ͺ痕迹,寻找和ͺ发现嫌ͺ疑人的ͺ遗留物ͺ,如烟头ͺ、泥土、手套、钮扣或其他随身物品。对于工具痕迹要着重检查痕迹遗留的部位、方向、种类和形态,为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串并案提供线索和依据。
 
三、发现和提取生物物证的技术方法
(一)发现方法
1.肉眼观察
血斑、头发、组织块等比较明显的生物检材,在良好的照明条件下,都可以直接用肉眼观察。肉眼观察是指现场勘查人员依靠自身的眼力,借助自然光线或常规光源条ͺ件,对各种ͺ痕迹、物证进ͺ行观察ͺ的方法ͺ,这也是ͺ发现现ͺ场痕迹ͺ、物证最ͺ基础的ͺ方法。首先可以ͺ使用透ͺ射观察ͺ法。这种方ͺ法适用ͺ于玻璃ͺ器具或ͺ其他透明物体上汗液指纹、粉尘指纹及油质指纹的寻找发现。操作时,让光线从物体的背面透射,从物体的正面观察,利用手印同物体两者透明度的差别ͺ发现手ͺ印。为增强ͺ反差,使手印ͺ更加清ͺ晰,可衬垫ͺ黑色背景ͺ,调整光ͺ线角度ͺ,以达到ͺ最佳的ͺ视觉效ͺ果。其次可ͺ以使用ͺ反射观ͺ察法,也称侧ͺ光观察ͺ法。这种方ͺ法适用ͺ于不透ͺ明光滑ͺ物体的ͺ表面上无色ͺ汗液手ͺ印的寻ͺ找和发ͺ现。操作时ͺ,让光线与视线处在物体的同一侧的两个相对方向,利用手印同物体两者对光线反射强弱的不同,发现手印。除此之外,针对透明或不透明的光滑物体表面还可以使用哈气观察法,采用哈气观察法能够寻找和发现无色汗液手印,尤其在冬季,简单易行。操作时,在疑有遗留手印的物体表面,用嘴哈气,使手印纹线瞬时凝上一层雾气,增强手印同物体表面的反差,以利于观察发现手印。注意待雾气挥发、物体表面干燥后才能用其他方法显现。
2.多波段光源
多波段光源是90年代初期出现的一种新型光源,用途广泛。它不仅适用实验室操作,也适用ͺ现场勘ͺ查中寻ͺ找发现ͺ生物物ͺ证。多波段ͺ光源的ͺ种类很ͺ多,但工作ͺ原理相ͺ同。多波段ͺ光源是ͺ在紫外ͺ、可见光ͺ和红外ͺ光谱区ͺ中具有ͺ多个波ͺ段的单ͺ色光输ͺ出的小ͺ型激光ͺ器。其中紫ͺ外线对ͺ某些物ͺ质有光ͺ激发的ͺ作用,能使这ͺ些物质ͺ产生荧ͺ光作用ͺ。多波段ͺ光源正ͺ是利用ͺ了某些ͺ生物痕ͺ迹对特ͺ定光反ͺ射的强ͺ弱或产ͺ生的荧ͺ光效应来发现生物物证。实践证明,多波段光源对于显现潜在的血斑、精斑、唾液斑、尿斑、手指纹等有显著的效果。
多波段光源是当前现场勘验中最常用的功效较高的设备。该设备由一组或两组滤色镜,将光源发出的白光(全谱线)分成不同的波段,再通过光导管输出,这种光学系统ͺ即被称ͺ为多波ͺ段光源ͺ。多波段ͺ光源具ͺ有无损ͺ性、波段丰ͺ富、消除干ͺ扰、增强反ͺ差、高灵敏度ͺ、高稳定性ͺ、高效率的ͺ特点,所以在ͺ现场勘ͺ验中得到ͺ普遍的ͺ应用。多波段ͺ光源主ͺ要用于ͺ现场勘ͺ验中痕迹ͺ、物证的ͺ发现、显现处ͺ理。它除了ͺ显现手印外,也适用于现场足迹、血迹以及油脂、纤维、火药残留物等物证的搜寻。对于涂改字迹等文件的检验效果也非常明显,使用范围十分广泛。
3.放大镜观察
对于一些颜色跟承载客体存在反差的微量物证(如微小血迹),在保持好的照明条件下,可以利用放大镜放大物证,使之在人眼的可视范围。操作时可将被检查的微量物证放在一张干净的白纸上,加大背景反差,利用放大镜分别检查。
(二)提取方法
1.拍照提取
照相提取法是最常用的提取方法之一,指运用照相设备、感光材料进行特种照相提取现场痕迹的方法。例如对于现场手印可以进行拍照、分色照相、红外和紫外照相、偏振光照相等,对于现场成趟足迹,采取单足比例照相后,再采取直接连续比例拍照。照相提取法不仅是如实记录的方法,还是在运用其他方法ͺ对痕迹ͺ、物证进ͺ行检验之前必ͺ须进行的ͺ固定保ͺ全方法ͺ。进行照ͺ相提取ͺ必须全面、客观,既要选ͺ取形态ͺ特征明ͺ显清晰ͺ的痕迹ͺ,又要注ͺ意反映ͺ几个形ͺ象痕迹ͺ之间的关系;拍照时要在痕迹的一侧放置比例尺,以反映痕迹本身的尺寸。
2.整体提取
整取法多采用于提取肉眼可以观察到的体积较小、易于携带、不易变形损坏的生物物证,常采用整取法提取毛发,血液,组织骨骼等。在上海市某居民家中发生的一起盗窃案中,侦查人员采取直接整取法对怀疑被嫌疑人动过的紫砂茶杯进行了提取,全面地保存了痕迹的原有特征。
3.蘸取法
蘸取法是一种主要用来转移擦拭接触型的检材或者比较少的唾液斑痕的提取方式。提取的生物物质一般是附着在饮料瓶、口罩、手套、纸巾、烟头等嫌疑人可能留下或使用过的物品上的。相对于而言,用生物物证专用棉签提取液体类的生物检材获取的效果要比植绒拭子好;在提取接触性生物检材时,植绒拭子提取的效率要比较高些。在产品结构上,植绒拭子的采集结构是头部被垂直固定了尼龙短纤维,这样被提取的样本就能很快地被洗掉而完全释放,样本保留完好。而棉签的头部的材质是棉纤维,吸拭能力较强,样本的部分DNA就会被吸收,而不能完全释放,导致样本出现损失。另外,湿棉签容易霉变受污染,而植绒拭子提取样本后不用经过烘干处理,只需放在保护性的套管中就可以保留样本的完整性。
 
四、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发展,法治社会的建设,我国加大了对盗窃犯罪的打击力度,但是本着以人为本,疑罪从无的原则,司法机关在诉讼当中对证据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在受害人报警以后为了检查损失,往往会对现场造成一定的破坏,这就给刑事技术人员破案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对于变动现场技术人员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养;不放弃变动现场生物物证提取;利用现场附近监控视频与勘查配合缩小勘查范围,精准提取;同时扩大外围现场勘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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