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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论文:国际贸易大宗商品定价现状分析

来源:985论文网 添加时间:2020-04-10 11:59
摘要: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为全球经济摆脱危机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大宗商品定价权缺失,巨大的购买力未能改变我国企业被动接受不利价格的尴尬地位。本文选取美国在农产品、石油定价中的成功案例以及我国在稀土、铁矿石定价中的未成功案例,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了国际大宗商品定价的理论机理、实施路径和重要影响,从而为我国争夺大宗商品定价权、提升国际贸易话语权提供决策依据。
 
  关键词:国际贸易; 大宗商品; 定价案例;
 
  大宗商品一般指国际贸易中品种质量单一、易于标准化、用途广泛、交易数量巨大且经济影响面广的商品,如原油、大豆、铁矿石等。大宗商品定价权,是指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大宗商品价格制定过程中拥有的话语权,是一个国家通过自身政策调整影响国际贸易大宗商品价格的能力。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格主要由其实际价值决定,西方主流经济学则认为供求关系是决定商品价格的最主要因素。由于国际贸易中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现象客观存在,大宗商品价格实际还受国际贸易规则、市场主体博弈等诸多因素影响。普遍存在的保值增值属性更为大宗商品金融化提供了潜力,主要经济体的货币政策、金融资本的投机行为都能对大宗商品定价施加重要影响。当前,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巨大的购买力为全球经济摆脱危机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大宗商品定价权缺失,巨大的购买力未能改变我国企业被动接受不利价格的尴尬地位,我国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不利境地。本文选取美国在农产品、石油定价中的成功案例以及我国在稀土、铁矿石定价中的未成功案例,从正反两方面分析国际大宗商品定价的理论机理、实施路径和重要影响,旨在为我国争夺大宗商品定价权、提升国际贸易话语权提供决策依据。
 
 
  一、国际贸易大宗商品定价现状分析
 
  15世纪地理大发现后,随着欧洲与亚、非、美洲间商业联系的建立,世界市场逐步形成,国际贸易大宗商品定价问题随之产生,并先后经历了早期殖民价格体系、垄断定价和期货市场定价三个阶段。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前,西方国家纷纷通过对外殖民扩张进行资源掠夺或低价购买商品,形成了欧洲指挥全球生产、美洲生产原料、亚洲提供奢侈品、非洲提供人力的国际分工格局。西欧作为世界市场的中心,主宰全球商品贸易、主导商品定价。大宗商品定价以殖民价格体系为主,具有明显的不公平性。从第一次工业革命到二次世界大战结束,随着国际竞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国际大宗商品定价走向垄断化。为避免激烈竞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结盟,成立国际卡特尔组织,迅速向海外市场倾销商品,通过价格控制实现对落后国家的经济剥削。期间虽然出现了期货市场,但其功能以风险规避为主,价格发现作用较弱,大宗商品价格实际受国际垄断组织控制。
 
  二战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发生巨变,新兴国家经济发展产生了大量资金需求,欧美发达国家金融资本大规模输出,形成了金融资本控制下的世界经济体系,为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国际贸易定价体系奠定了基础。期货市场开始发挥定价功能,但由于权威的期货市场都位于主要发达国家,使得其可以通过货币政策调整对大宗商品定价施加影响。同时,主要发达国家以跨国公司为主体,通过控股合作等方式控制了绝大多数的大宗商品生产。比如70年代前控制世界石油生产的石油“七姐妹”、70年代后几乎垄断全球铁矿石市场的三大铁矿石企业。主权独立并未使落后国家在经济上摆脱发达国家的控制,国际贸易定价机制由主要发达国家主导,原材料和大量初级产品定价往往更有利于主要发达国家发展需要。
 
  目前,国际大宗商品定价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期货定价模式,如大豆、玉米、原油、铜铝、橡胶等,由于期货品种成熟、期货市场发达,其价格主要参考某个期货交易所特定的标准期货合同价格。二是协商定价模式,即供需双方通过谈判协商共同确定商品价格,主要适用于期货品种不成熟、期货市场认可度不高的初级产品。随着大宗商品金融化趋势日益明显,期货定价逐渐成为全球大宗商品定价主流模式。
 
  二、国际贸易大宗商品定价案例分析
 
  (一)成功案例
 
  1.美国主导农产品定价。
 
  美国是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主导者,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是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市场,该期货市场的农产品价格一直是国际贸易农产品定价的基准。而美国国内农产品生产和贸易情况是其期货价格波动的主导因素,以美国生产和贸易情况作为全球农产品定价基础,极大地维护了美国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利益。美国对农产品定价的主导,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优越的生产条件为农产品定价提供了基础。需求刚性大、供给不稳定的鲜明特征,决定了农产品价格通常为典型的供给决定型。美国农场面积大、机械化程度高、分工精细、产业链完整、规模效益明显,长期以来一直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农产品产地和出口国,主导农产品市场定价有先天优势。二是政府扶持巩固了美国农业巨大的优势。20世纪30-90年代,美国政府主要采用差额补贴的手法,对与政府签订休耕计划和销售合同的农场主实施价格支持政策。20世纪末由传统的农业补贴转向市场主导的农业政策,通过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大力开拓国际市场。2002年和2007年,美国又加大了对农场主的贸易和信贷补贴,如销售贷款差额补贴、出口信贷担保等,并将补贴范围扩大到水果、蔬菜等专业农作物。这些补贴在农场主、经销商和跨国粮企之间转移,使得美国农作物在国际市场更有竞争力,也有力保障了美国的粮食安全。三是政府信息服务促进了美国农产品现货市场发展。美国农业部定期预测国内农产品基地生产情况,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海外农业服务局通过59个驻外机构,及时收集全球130余国家(地区)的农业生产信息,及时分析全球市场农产品供求情况。美国农业部每月发布全球农产品供需报告,农产品生产者、加工商、贸易商可以根据有关数据科学制定、及时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四是率先建立成熟农产品期货市场。农产品供应易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容易产生较大价格波动。为了更好匹配供需关系、减少粮价暴涨暴跌,美国积极鼓励资本组织运行,推动芝加哥粮食贸易商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在全球率先推出了玉米、小米、大豆等谷物农产品期货。谷物经销商以远期合约形式收购农场生产的谷物,以远期交易方式卖给贸易商,成功转移价格波动风险。随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以标准期货合约取代远期合同,推行保证金制,成为全球最具代表性的农产品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标准期货合约价格逐渐成为全球农产品定价的基础。五是跨国公司资本运作强化了定价能力。当前,四家跨国公司控制着全球80%的粮食贸易,其中三家为美国企业(ADM、邦吉、嘉吉)。高度的市场集中度使得寡头企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全球粮价。虽然近年来产自南美的大豆数量迅速增加,但由于对大豆流通渠道的集中控制,以美国为首的跨国公司仍然垄断着国际大豆贸易,美国期货市场主导的世界农产品定价机制并未改变。
 
  2.美国维持石油贸易美元计价结算。
 
  石油是现代工业社会最重要的原料,被称为“黑色的金子”。当前,全球石油贸易结算以美元为主,在石油贸易美元计价结算的模式下,任何市场主体想要购买石油,就必须获得美元。美国既可以通过输出美元这一虚拟符号在全球市场换取石油资源,也可通过金融市场工具或利率、汇率等货币政策影响全球石油价格。美国能成功实现全球石油贸易以美元计价结算,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成功实施美元国际化战略。二战后,美国成功领导了世界第三次工业革命,成为世界头号经济强国。通过实施马歇尔计划、建立美元货币区和美元集团、推动建立布雷顿森林体系,逐步实现美元国际化。随着美元成为世界硬通货,全球一半以上的贸易采用美元结算,为石油贸易美元计价打下了基础。二是对中东产油国施加直接压力。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爆发,美国经济受到重创。危机后,美国对中东政策进行了调整,军事上大力扶持沙特阿拉伯和伊朗,经济上进行食物和采油设备禁运威胁。在此战略背景下,美国与沙特阿拉伯签订“不可动摇协议”,由美国向沙特阿拉伯提供军火和军事保护,沙特阿拉伯承诺以美元作为所有石油交易的唯一结算货币。由于沙特阿拉伯是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中最大的产油国和全球最大的石油出口国,其他国家也很快采用美元进行石油交易,石油美元体系由此确立。三是以发达的金融市场强化对石油价格的影响能力。石油定价机制曾经历垄断定价、寡头垄断定价和OPEC定价阶段,1986年后进入期货定价时代,石油定价权由产油国转移到国际金融市场。随着石油与金融相互渗透,石油的金融属性越来越明显。石油期货、互换、基差期权等衍生工具迅猛发展,石油期货、现货、衍生品和石油美元市场融合互动,石油经济系统已然成为复杂而精密的金融市场。由于美国金融市场高度发达,大量金融公司充分利用原油期货等各种金融工具,随时关注市场、频繁进行操作,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石油价格走势。
 
  (二)未成功案例
 
  1.我国稀土出口定价权缺失。
 
  稀土具有独特的光、电、磁性能,广泛应用于尖端科技和军工领域,被称为“工业的维生素”。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稀土资源储备、生产和出口国,我国稀土产品供应量曾一度占全球85%以上,2018年稀土总产量占全球63.2%。如此巨大的资源优势却未能带来定价权的巩固,相反,储量迅速下降、出口数量激增换来的却是稀土价格的长期低迷。海关数据显示,在出口数量暴涨的2012-2016年,我国稀土出口数量从1.6万吨快速增加到4.7万吨,而出口额却反而从9.1亿美元下降为3.4亿美元。稀土生产和供给的话语权未能转化为产品定价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产能过剩导致竞争激烈。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就开始大规模开采、加工稀土,各地成立的小矿企违规开采、争相压价,造成了中国稀土出口价格持续低迷。为了抑制过度开展,我国自1998年实行了出口配额政策,但因欧美国家向WTO投诉而被迫于2015年取消。为进一步规范稀土行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近年来我国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引导六大稀土集团完成对全国23家稀土矿山中的22家、59家冶炼分离企业中的54家的资产整合,六大集团产能占到了行业总产能的60%以上。但其下属的生产企业很多仍是独立决策单位,相互竞争依然激烈,产能过剩仍然严重。稀土冶炼分离产能虽经整合压缩,仍有30万吨左右,相比12万吨左右的指令性开采指标和全球年均不到20万的需求总量,过剩产能巨大。在总量控制缺乏刚性、产能过剩严重、供过于求的市场环境下,我国稀土企业竞争激烈,出口企业在议价定价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二是缺少行业信息共享机制。我国是稀土大国,但相对于澳大利亚莱纳斯、英国罗斯基尔等在稀土贸易中占比很小的公司,我国稀土行业的信息收集、分析、预判、发布等机制相对滞后。由于缺乏及时可靠的市场信息,我国企业不能及时调整生产经营和产品定价战略,盲目跟风、市场误判等情况时有发生,削弱了我国稀土出口企业的整体经营能力和议价能力。三是稀土期货市场尚未建立。成熟的期货市场可以使企业通过价格指标趋势变动预测产品未来行情、通过金融工具分散化解价格波动和经营风险。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稀土期货交易所,稀土市场易受国外投机力量炒作,价格波动幅度大、频率高,国内企业疲于应付。同时,国内稀土供求情况无法及时反映、传导到国际市场,无法作为全球稀土定价基础。
 
  2.我国铁矿石进口定价权缺失。
 
  铁矿石作为钢材冶炼的原材料,是继原油之后的全球第二大大宗商品,其使用范围遍布地产、运输、汽车、机械等多个行业。过去20年间,我国的铁矿石用量累积增长20倍以上,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铁矿石进口国。然而,巨大的购买力并未转化为定价能力。目前,国际铁矿贸易结算定价基本是以普氏能源(Platts)推出的普氏指数为基础。该指数的形成主要基于伦敦、新加坡等地的分析师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铁矿石交易、询价和报价信息,缺乏准确性和透明度,容易受大矿山操纵。以2009年四季度为例,在我国港口铁矿石积压7000万吨、日成交量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境外贸易商刻意制造钢铁生产厂家即将进入原料冬储期的市场预期,不断炒高报价,从而影响价格指数走势,在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抬升铁矿石基准价格,对我国钢厂造成巨大损失。巨大购买力未能转化为定价权,铁矿石谈判屡屡以涨价告终,主要由于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我国对国际铁矿石的进口依赖度和集中度高。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基础设施的快速建设推动铁矿石消费需求持续增加,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铁矿石消费主力。我国铁矿石储量不少,但整体生产水平较低,导致产量有限、品味较差、生产成本高,难以满足发展需求。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进口铁矿石总量10.75亿吨,对外依存度已高达89%。进口来源主要集中于澳大利亚和巴西,2017年进口总量中产自澳、巴两国的比重高达83.5%。其中,仅从澳大利亚进口数量就占62.2%。过高的对外依存度和进口集中度使得我国铁矿石采购很容易受到国外主要铁矿石生产商的影响。二是进口企业无序竞价加速长期协议定价机制瓦解。1950年以前,全球铁矿石贸易以现货交易为主要方式。20世纪60年代,为了稳定进口成本预期,日本作为主要进口方,开始与澳大利亚签订短期合约以锁定价格,并逐渐演变成为长期协议定价模式,即主要矿山代表与主要钢厂代表每年通过谈判确定全年的铁矿石价格。20世纪90年代后,伴随着新兴经济体钢铁工业发展,全球铁矿石需求迅速扩张,矿石价格逐年上涨。长期协议定价模式不符合矿山企业利益,主要矿山企业开始谋求季度、月度定价,但一直遭到进口商拒绝。进入本世纪,我国钢企纷纷进行产能扩张,钢铁产能以接近20%的速度连年增长。由于尚未建立类似日本和欧盟实行的铁矿石代理机制,国内钢企在铁矿石采购中竞争激烈。相比于高度集中的供给方(2008年淡水河谷、力拓和必和力拓三家矿厂铁矿海运量占全球比重接近70%),需求方利益不一致、势力十分分散,弱势地位越来越明显。无序竞争采购最终导致长期协议定价机制逐渐瓦解,季度、月度定价成为常态,为主要矿厂抬价、国际金融资本炒作创造了更大空间。国际金融集团相继参股主要矿厂,通过海运控制、价格操作等方式助推铁矿石价格金融化。金融资本和投机商持续向铁矿公司股权、销售定价、信息编制等贸易环节渗透,铁矿石价格变为投机资金炒作对象,在金融资本推动下涨多跌少。三是铁矿石海运垄断有待打破。铁矿石海运费是进口铁矿石价格的主要组成部分,而每年的价格又是下一年度价格谈判的标准,因此,海运费的波动不仅直接影响现矿价,更会对未来价格产生持久性影响。当前我国铁矿石进口贸易海运量占到了全球总量的绝大部分,但海运价格却被境外公司控制。一方面,我国自有船队运力不足。虽是航运大国,但作为远洋矿石运输主力的海岬型船数量较少,全球13万吨级以上的超大型海岬型船共有720艘,我国仅有30艘。世界最大的10家散货海运公司均为日本和欧洲企业,我国90%的铁矿石海运由外船承运。另一方面,长期运输合同比例偏低。签订长期运输合同能有效规避海运价格风险,但由于国内钢铁行业集中度低,缺乏谈判能力,能签订长期运输合同的中国钢企数量较少,其运量仅占全国总量15%左右,而日本新日铁和韩国浦项等钢铁企业这一比重高达70%。国内钢企付钱、矿山公司订船的贸易模式使得海运价格炒作空间大,运价畸高。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明显的产业发展优势、完善的行业信息服务、成熟的期货市场、强劲的资本运作、高度的货币国际化、发达的金融市场是提高大宗商品定价能力的有效途径。而国内行业的无序竞争、行业信息共享机制的缺乏、期货市场的发展滞后、对海外行业垄断的被动接受是导致我国大宗商品定价权缺失的重要原因。鉴于此,建议从以下方面提升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大宗商品定价能力。
 
  (一)大力优化产业结构
 
  一方面,针对稀土等资源禀赋优势明显的产业,应加强顶层设计,制定长远规划,综合权衡出口创汇和保护战略资源、优化生态环境的关系,加强产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现代化程度,实现资源合理、绿色、可持续利用。另一方面,针对铁矿石等进口依赖度高的产业,应大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降低资源损耗,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减少我国企业对原材料的需求量,降低大宗商品进口依存度。
 
  (二)建立大宗商品贸易联盟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国内相关企业形成稳固的商品联盟。加强行业内沟通协调,在对外议价过程中保持一致口径、实施共同策略,最大程度避免国内同行无序竞争、互打价格战,确保进出口贸易收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
 
  (三)建立关键资源战略储备制度
 
  充分利用当前大宗商品价格处于下行区间的有利时机,加大关键战略资源的采购和储备力度,有效缓解未来市场供需失衡和市场波动,最大程度保障我国相关产业生产成本稳定和发展安全。
 
  (四)完善大宗商品信息共享机制
 
  积极发挥政府部门、驻外机构、行业协会的信息收集作用,及时对境内外大宗产品生产、交易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并在行业内最大程度共享,形成良性互动。帮助相关企业及时、高效了解市场情况,尽力避免大宗商品生产和交易行为偏差,避免因信息不畅带来的损失。
 
  (五)适时实施产能收购“走出去”战略
 
  为有效打破境外企业对关键资源的垄断控制,应积极通过直接投资、股权收购等方式,在大宗商品行情低迷时抓住时机,积极在全球布局上游资源,加大对上游资源生产定价的直接控制。
 
  (六)继续完善国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
 
  制定完善我国大宗商品期货市场建设规划,积极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加快我国期货市场开放步伐。积极鼓励期货品类创新,加强期货市场规制和引导,着力增强价格发现功能,以弥补我国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的短板。
 
  (七)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紧抓“一带一路”机遇,积极通过货币互换、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融市场业务、跨境项目贷款、跨境融资等方式,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实现更大范围、更多品类、更大金额的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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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献来源:赵兰兵.国际贸易大宗商品定价案例研究[J].青海金融,2019(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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