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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冷冻疗法与安乐死不同点分析-985毕业论文网

来源:985论文网 添加时间:2019-12-19 16:38
安乐死问题十分敏感, 自该问题被提出后, 关于安乐死是否合乎伦理与法律的争论就从未停歇。支持者将其作为终止人类生活的人道方式, 能使人保持尊严的死亡。然而, 临床病例表明, 在患者生理、心理、社会以及精神需求均得到充分照顾的情况下, 不倾向于认为安乐死是一种选择[1].目前, 医生无法准确预测死亡的时间以及是否有进一步缓解的可能性。安乐死合法化存在被滥用的风险, 会增加患者对医生的不信任感。
  

 

  自1967年世界上第一个人被冻结保存以来, 已经走过了漫长的道路。对于人体冷冻保存, 一种常见的误解是冷冻法冻死了患者。由于“死亡”的定义是“永久停止所有重要功能”, 未来恢复用今天技术保存的患者的能力意味着患者并没有死亡。人体冷冻学实际上是基于更合理的观点, 即目前的医疗实践在宣布患者“死亡”时犯了错误[2].被冷冻人选择人体冷冻疗法, 虽然有各种不同的具体理由, 但基本都是基于“未来生活会更好”的信念。而安乐死与人体冷冻疗法无论是程度还是过程都存在诸多相似之处, 但是也具有实质性的差别, 通过二者的分析和探讨, 可以帮助人们对于死亡、安乐死以及冷冻疗法等伦理与法律问题有新的认识。
  
  1、 文章要点
  
  本文在2017年8月首次发表于Bioethics杂志。作者探讨一种称为人体冷冻的疗法相关的道德与法律问题, 这一疗法可能会导致希望通过这一方法延长生命的临终患者的死亡。作者反对安乐死不应该适用于人体冷冻疗法的观点, 并且认为人体冷冻疗法可以成为安乐死非法区域的安乐死的一个合法替代选择。冷冻疗法, 是指在身体和大脑受到损害之前对临终患者进行冷冻保存, 并在医疗技术允许复苏和康复时重新唤醒。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首先, 文章通过两个“为生存而死”的案例, 引出对冷冻疗法的探讨, 介绍了冷冻疗法的程序、死亡的定义, 认为冷冻疗法是为了活的更久而暂停一个人的生命, 其与安乐死有本质的不同。对于死亡的消极影响, 文章认为死亡一方面标志着一个人可能拥有的所有经历的终结;另一方面是失去与以前自我的联系或丧失个人身份。其次, 文章介绍了反对安乐死的标准的争论。从道德、宗教、实践医学伦理、心理和文化等方面的异议论述了不同角度的争论。再次, 文章分析了反对人体冷冻疗法的论据。对“不可能奏效、无用和实验性、医疗资源利用、法律地位明确性”等不同的争论观点予以分析和驳斥。最后, 文章讨论并给出人体冷冻疗法的容许限度。
  
  2、 核心问题梳理
  
  2.1、 与人体冷冻疗法相关的基础问题
  
  作者认为安乐死是一种结束人生命的医疗行为, 以避免人遭受难以忍受、长期且无法治愈的痛苦。而人体冷冻疗法是一种医疗过程, 旨在无痛地暂停患者难以忍受、长期且无法治愈的痛苦, 希望未来能够恢复并延长其生命。由于在患者的身体尚未被疾病严重损坏之前实施安乐死再进行人体冷冻的复苏概率更高, 因此实施“安乐死”并随后冷冻保存的行为, 在伦理上不同于实施安乐死, 所以反对安乐死的理由不适用于人体冷冻疗法。
  
  人体冷冻疗法可行的想法是基于四个核心假设: (1) 低温可以减缓新陈代谢, 并且在足够低的温度下, 化学变化在上百年的时间范围内是基本停止的; (2) 通过正确地使用玻璃化合物, 可以减少或消除易于破坏体内微结构的冰形成; (3) 法定死亡在任何情况下, 都并不一定意味着不可逆的死亡, 它只是根据脑死亡标准宣布的患者状态。除此之外, 死亡过程相当耗时, 需要伴随数小时到数天的人体组织分解; (4) 现在由于低温保存和临床死亡造成的不可逆的损害, 未来在理论上是可逆的。
  
  目前, 人体冷冻保存程序是在法律上宣告死亡后开始的。一旦情况发生, 就需要维持低温、减少新陈代谢、防止血液凝结、减少局部缺血或再灌注等损伤, 同时尽可能恢复血液循环和呼吸, 以保持组织活性。使用冰水冷却患者使其体温降至10℃以下, 然后开始灌注玻璃化溶液。然后逐渐降低温度, 直到身体达到-196°C的储存温度。此时, 能够做到在液氮中几乎无限存储身体组织而不会发生改变。冷冻保存过程需要协调一致的药物治疗, 只有在死亡后才能合法的进行, 因为该治疗过程将使患者处于以目前标准已经死亡的状态。基于上述假设的标准, 如果在疾病严重恶化对身体造成严重损害之前可以启动冷冻保存过程, 效果会更好。
  
  关于死亡的定义, 无论怎样表述, 都有一个共同点, 即死亡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死亡必然意味着不可逆转的停止一项、部分或全部以下功能: (1) 整个大脑的功能, 包括脑干; (2) 脑干功能; (3) 意识能力; (4) 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的功能。低温保存的目的是将被称之为死亡的不可逆事件或过程转变为可逆过程。因此, 无论如何定义死亡, 冷冻保存和 (希望的) 后续个体复苏行为都将至少会把一些当前 (不可逆) 的死亡事件或过程, 转变为可逆的事件或过程。
  
  与死亡的标准临床定义 (即临床上不可逆的停止脑或循环和呼吸功能) 不同, 冷冻保存支持者常坚持的观点是死亡的信息理论, 即只要人脑中编码的信息没有被破坏到无法恢复的程度, 人就没有死亡。临床上的问题是, 依据目前的技术方法, 很难判断死亡的状态是否真正不可逆, 而实际多数情况下可能是可逆的。另一个更加棘手的问题是, 很难确定在死亡和冷冻保存过程中是否有足够的信息持续存在, 以实现有意义的恢复。这些信息是否足以维持个人的身份还不得而知。这些问题只有在成功的完成冷冻复苏时才能得到解答和证实。
  
  安乐死的主要目标是使痛苦结束, 死亡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纯粹副作用”, 因此从安乐死中消除这种副作用是可取且合理的。人体冷冻疗法可以选择通过诱导冷冻保存来终止患者的痛苦, 这是一种 (有望) 可逆的生物停滞状态。它实现了安乐死 (结束痛苦) 的积极目标, 没有其负面的工具性副作用 (永久停止生命) .即使它导致了信息论上的死亡, 其目的显然是延长生命。
  
  关于死亡的消极影响, 人们不想死的原因有很多, 根据个人的哲学认知结构而有所不同。死亡不好的一个原因是它标志着可能人们拥有的所有经验的终结。死亡的另一个客观消极原因是失去与以前自我的联系或丧失个人身份。如果冷冻保存成功地保留身体功能而不是个人身份, 则是部分失败。在作者看来, 个体与先前自我的关系在冷冻疗法和失去记忆的情况下也比在常规死亡的情况下要更强。
  
  2.2、 反对安乐死的争论
  
  伦理异议。人体冷冻疗法成功地避免了大多数反对安乐死的论点。安乐死在道德上时常被认为是不被允许的, 因为它是一种导致死亡的行为, 而疏忽导致的死亡, 在道德上通常被认为是可接受的。然而, 人体冷冻疗法是导致某些死亡具有不确定性的一种行为。目标 (延长寿命) 是有益的, 并且该行为 (希望只是暂时终止生命过程) 的意图是中性的, 因此与相关的安乐死标准存在着不对称性。
  
  实践医学伦理的异议。人体冷冻疗法会导致临床死亡, 但不会导致信息论上的死亡, 这实际上会延长患者的寿命。参与人体冷冻疗法的医生也不会违反不应该导致患者死亡的原则。医生在安乐死活动中的意图明显不同于冷冻疗法:前者的目的是通过死亡来结束痛苦, 后者为了避免死亡而让生命过程暂停。人体冷冻疗法可以是安乐死不合法国家人们的合法选择。
  
  心理或文化异议。安乐死可以被视为控制生命或世界的不健康愿望。人体冷冻疗法也同样遭到反对。然而, 冷冻疗法代表着对子孙后代控制权的彻底投降。由于不可避免的事故, 人们必须计划自己的临终阶段并意识到适当低温保存的机会有限, 这与否认死亡观点是截然相反的。
  
  2.3、 反对人体冷冻疗法的争论
  
  反对人体冷冻疗法最常见的理由是“超自然争论”.该观点认为人体冷冻疗法是超自然的, 因此不应当被允许。这种反对显然是错误的, 一些实验性且令人不安的医疗过程, 如心脏移植, 已经从超乎寻常变得正常。此外, 尽管与主流医学伦理学所允许的内容 (例如割礼、拒绝输血) 有巨大分歧, 但一些被视为超自然的外部群体的动机被认为是 (不) 进行医疗干预的道德上有效的理由。
  
  最强烈的反对人体冷冻疗法的论点之一, 是人体冷冻疗法不太可能奏效。然而人体冷冻技术到底是否能奏效是非常难估计的, 专家们也对这项技术的有效性持分歧态度, 甚至连谁是专家都无法达成共识。对于标准人体冷冻疗法 (在人死亡后再进行的冷冻疗法) , 鉴于其不会出现比因疾病而导致死亡后果更严重的伤害, 因此无论成功可能性有多低, 都值得承担风险进行尝试。但是一般的人体冷冻疗法 (在人死亡前进行的冷冻疗法) 与标准人体冷冻疗法不同, 它会缩短人的“自然寿命”, 因此, 人们将需要权衡享受未来多年生活的可能性。
  
  另一个与可能性有关的反对观点认为, 人体冷冻疗法可能是无效的, 因为它仅仅是将人的身体保存在低温中, 这一行为没有任何的价值。而有关人体冷冻疗法成功的不确定性正是既可能使其成为潜在的最有效的治疗措施, 又可能使之成为完全徒劳的治疗措施。考虑到人体冷冻成功的不确定性, 我们必须将其视为一种实验性治疗, 而不是徒劳的治疗。有人可能会认为, 冷冻疗法的权利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但因其成功的可能性不确定, 很难说清楚该疗法与其他治疗的关系。此外, 该疗法发挥作用的可能性还受到当前活动 (如人们是否将其暂停) 的影响。
  
  还有一个反对观点认为, 如果允许人体冷冻疗法可能会耗尽本来可以用于其他人治疗的资源。但实践中, 该疗法可能会大大缩短临终关怀时间, 从而释放资源。此外, 未来苏醒后是否可能导致这些患者不具有人的资格。实际法律上推翻“死亡”是很广泛的, 这些“合法死亡的人”苏醒后仍然可以在社会中发挥作用。
  
  3、 结论
  
  作者认为人体冷冻疗法需要合理的限制。对于临终患者, 可以允许使用该疗法。对于其他个体使用冷冻疗法是否合理, 取决于剩余质量调整年限 (Remaining QALYs) 与潜在质量调整年限的比值是否小于该疗法成功的概率。至于该疗法实际政策, 将是社会对机会的评估与患者寻求未经证实或不确定治疗的权利之间权衡的结果。
  
  作者从死亡的本质出发, 通过对死亡标准和负面的探讨, 进而谈到反对安乐死的理由, 并强调人体冷冻疗法与安乐死不同, 在伦理和法律上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应当对该疗法合理的限制使用。当然, 对于该疗法的对死亡逆转和人体复苏的可能性及相关伦理问题, 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UlrichováM.Euthanasia and the Needs of the Terminally Ill Merits and Risks of Voluntary Workers in Hospices[J].Procedia-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2016, 217:657-668.
  [2]Markle.Cryonics[ED/OL]. (2015-09-14) [2018-06-02].https://www.immortalitymedicine.tv/crgonics/Cryonics-markle.h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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