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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对安乐死的认知率及赞同率调研-985毕业论文网

来源:985论文网 添加时间:2019-12-19 16:37
摘 要: 目的 了解郑州市居民对安乐死的认知、态度, 为安乐死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采用自拟调查表, 于2016年410月, 对郑州市四区进行安乐死的问卷调查。结果 共发放700份安乐死调查问卷, 回收有效问卷692份。其中50.43%赞成安乐死, 86.6%的人群对于安乐死有一定的了解。不同职业、学历、年龄的人群对安乐死的认知及态度上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性别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 郑州市居民对安乐死的总体知晓率较高, 赞成安乐死的比例较高, 多数人对于实施安乐死呈谨慎态度。
  
  关键词: 安乐死; 认知; 态度; 调查研究;

 
  
  Abstract: Objective To know the cognition and attitude of Zhengzhou citizens based on euthanasia, and provide reference for the policies about for euthanasia. Methods A self-made questionnaire was used to investigate the euthanasia in four districts of Zhengzhou from April to October in 2016. Results A total of 700 questionnaires were investigated for euthanasia, and 692 valid questionnaires were collected. 50.43% of them approved euthanasia, and 86.6% of them had a certain understanding of euthanasia. On the cognition and attitude of euthanasia, there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among different occupations, educational backgrounds and age groups (P<0.05) , and there was no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genders (P>0.05) . Conclusion The citizens in Zhengzhou have high awareness of euthanasia in general and the proportion of euthanasia is relatively high. Most people are cautious about the implementation of euthanasia.
  
  Keyword: Euthanasia; Cognition; Attitude; Investigation;
  
  “安乐死”一词最早源自希腊文euthanasia, 本意为“快乐死亡”或“尊严死亡”.自从1605年弗兰西斯·培根在其着作《学问之深化》中首次用以指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后, 其意义便被固定下来并被人们广泛沿用[1].现在, 人们使用“安乐死”这一概念, 常常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①根据即将死亡的患者要求, 停止对其治疗, 听任死亡。②根据患者要求, 采用较为仁慈的方法助其死亡, 以结束其痛苦。③在患者无法表达其本意的情况下, 出于其他原因 (如已无挽救可能的脑死亡患者的家属出于经济原因等) , 用仁慈的方法将患者致死[2].随着精神和物质生活的提高, 人们对人权的认知也更加深入, 尤其是生命权, 受到了更多的关注[3].而安乐死和人的生命权密切相关。关于安乐死的讨论一直以来都非常激烈, 人们对此持不同的态度。各国法律对安乐死采取的态度也不尽相同, 有的把它规定为犯罪, 而有的国家则通过立法将安乐死合法化, 但是, 毋庸置疑的是, 安乐死合法化乃是大势所趋[4].为此本研究对不同层次的人群进行安乐死认知程度、态度分析调查, 旨在为安乐死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1、 对象及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次调查的对象是郑州市2016年4~10月的二七区、回族管城区、郑东新区、金水区共4个区域的常住人口, 调查对象年龄要求>7岁。
  
  1.2、 研究方法
  
  1.2.1、 调查问卷
  
  调查采用自编的调查问卷。安乐死的问卷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安乐死的认知, 实施安乐死的态度、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态度、立法影响因素等共5个方面。
  
  1.2.2、 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匿名自填问卷的方式进行。由调查员在郑州市的二七区、回族管城区、郑东新区、金水区共4个区随机发放安乐死的调查问卷, 由调查对象自行填写, 当场回收。
  
  1.3、 统计学方法
  
  剔除无效问卷后, 对调查问卷进行统一编码, 采用Excel 2003建立数据库, 采用SPSS17.0进行数据分析, 采用整体分布差异性检验, 主要采取定量分析的方法,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 以P<0.05为有统计学差异。
  
  1.4、 质量控制
  
  通过预调查完善调查问卷;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的培训;调研数据采用双人录入。
  
  2、 结果
  
  2.1、 样本信息
  
  共发放安乐死的调查问卷700份, 回收有效问卷692份, 有效率为98.8%.其中二七区124名, 回族管城区139名, 郑东新区239名, 金水区198名;男性300名 (43.4%) , 女性392名 (56.6%) ;7~17岁141名 (20.4%) , 18~50岁508名 (73.4%) , 50岁以上43名 (6.2%) .
  
  2.2、 郑州市不同人群对于安乐死的认知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 调查对象中有86.6%的人群对于安乐死有一定的了解。赞同安乐死的有349名 (50.43%) .
  
  不同性别对安乐死的认知分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不同文化程度对安乐死的认知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不同职业对安乐死的认知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不同年龄对安乐死的认知分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表1) .
  
  2.3、 对于安乐死态度的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 调查对象中有50.43%的人赞成安乐死。
  
  不同性别对安乐死的态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不同文化程度对安乐死的态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不同职业对安乐死的态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不同年龄对安乐死的态度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表2) .
  
  3、 讨论
  
  调查结果显示, 在安乐死认知态度方面有86.6%的人群对于安乐死有一定的了解, 50.4%的人赞同安乐死。安乐死在调查对象中的认知率及赞成率较高。不同的职业人群、年龄层次、学历水平对于安乐死认知及态度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性别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在学历方面, 本科以下的赞成率相对较低, 可能与接触的知识面层次有关。在职业方面, 医护人员对于安乐死的认知度高, 但在态度方面选择比较谨慎, 可能是由于职业的特殊性或者是临床医疗工作者对安乐死的问题更加敏感性有关。大多数老师、工商阶层、学生较为倾向于赞同安乐死。此结果与赵桂增等[5]所作的调查结果一致。在年龄方面, 50岁以上人群对于安乐死的认知率相对较低, 但是赞成率相对较高, 可能与人生阅历有关。对于18岁以下的人群的结果显示, 没听说过的比例最多且在对安乐死的态度上, 也表现出不能做出自己很明确的判断, 可能是因为青少年人群社会经历少, 思想尚未成熟。通过本次调研可以看出对于安乐死的支持的态度上也呈现出年轻化。研究结果与姜永东等的结果一致[6].本文以安乐死合法化为研究对象, 是为了满足我国现实社会的需求[7].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 人口流动性大, 研究的结果更具有代表性。
  
  表1 安乐死认知的不同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年龄分布[n (%) ]

  
  表2 不同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年龄对安乐死态度的分布[n (%) ]

  
  但比较高的普及率及支持率并不能说明我国已具备良好的社会基础, 我国人口众多, 总体文化素质不高, 经济欠发达[8], 这些都是现实问题。同时安乐死衍生出来的问题繁复庞杂, 它关系到的领域十分广泛, 包括法律、哲学、医学、伦理道德、传统文化等[9].同样作为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它涵盖了人们对生存的渴望, 对死亡的畏惧, 对犯罪的担忧, 对伦理的关注。但是, 不可否认的是, 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 人们的视界不再拘泥于对生活的物质享受, 更多的则是关注人的生存尊严和生命价值[10].
  
  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就安乐死问题制定法律的国家, 2001年4月, 荷兰通过荷兰议会和议会二院分别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安乐死法案[11], 2017年10月23日, 韩国保健福祉部也正式宣布从2017年10月23日~2018年1月15日将试行《安乐死法》[12], 可以看出, 安乐死正逐渐合法化, 可以借鉴其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现代社会中, 随着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 人们的道德观念不断发生变化, 评价安乐死的社会价值和道德标准也不能僵化不变[13].安乐死就是人们试图在死亡事实与死亡价值之间寻找平衡点的探索[14].在我国涉及安乐死合法化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如何制定相关法律, 如何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 如何保证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减少实施安乐死患者及其亲属外界舆论的压力等。
  
  综上所述, 人们对安乐死的认知率及赞同率较高, 安乐死的合法化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安乐死在逐渐地被更多的人所理解所接受, 其不仅仅是医学、法学、伦理学的研究范围, 更渗透于其他社会学科中, 更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 找到安乐死理论与中国国情的结合点, 使人们能够真正全面地认识理解安乐死[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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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杨秋楠。安乐死在我国立法上的正当性分析[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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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赵桂增, 黄乾海, 介崇崇, 等。河南省公众对安乐死的认知、态度及意向调查[J].医学与社会, 2014, 27 (1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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