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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影响绿色食品生产农户履约行为的因素

来源:985论文网 添加时间:2019-12-29 11:46

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民众对健康、安全食品的需求日益增强。绿色食品基于严格的生产标准体系,是“安全、优质、营养”食品的代表,近年来发展迅速。2013 年,我国绿色食品产品总数为 19 076 个,销售额为 3 625. 2 亿元,出口额为 26 亿美元。目前,食品企业是我国绿色食品的主要供给者,绿色食品企业数量达到 7 696 家。在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企业 + 农户”模式是较为常见的生产模式,由于绿色食品的质量标准高于普通食品,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不同于普通食品的合作契约,主要体现在农产品质量、收购价格方面。绿色食品企业多为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高度关注自身声誉,严格把控绿色食品原材料的质量,而农户的履约行为影响着企业获得原材料数量和质量的稳定性,对企业利益至关重要。四川省是我国西部农业大省,拥有 13 个国家级、58个省级绿色食品龙头企业,绿色食品的产品总数和产量均居西部首位。研究绿色食品生产农户履约行为的影响因素,对推动绿色食品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 农户履约行为的研究现状。

  近年来,关于农户履约问题的研究极其广泛。Williams等分析了资产专用性对履约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专用性投资投入越多的农户履约率越高[1].Zylbersztajn 等在对巴西东北部西红柿生产农户履约行为的研究中发现,农户的履约率与农户经营规模成正相关,并与农户离销售市场的距离成反向关系[2].刘凤芹认为,农户履约率低的原因为合约的不完全性[3].孔国荣等从法律角度解释农户履约率低的原因,主要有订单主体不明确、订单内容不具体且不全面、订单格式不规范、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等[4].郭红东分析了农户对龙头企业订单的履约行为,结果表明,实行“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的价格条款、对农户有专门投入要求和奖励措施的条款,则订单的履约率较高[5].卢昆等对农户参与订单农业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土地种植面积、农户生产专业化程度、农户参与经历、农产品类型、定价方式、结算条款等因素均对农户订单参与行为选择具有显着影响[6].胡余清对2 个典型公司和农户的契约关系、组织形式进行契约绩效探讨,应针对不同契约关系、组织形式采取不同的制度安排、治理机制,以确保契约的稳定性实施[7].谢瑾岚等认为绿色食品生产具有正外部性,并提出政府对农户进行补偿的制度构建和政策设计[8].李彬认为,提高订单履约率应从订单农业的契约内部治理机制入手,即完善和运行契约约束机制、利益共享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信任沟通机制、冲突协调机制等,以保证契约的履行[9].周华荣等对绿色食品生产中农户机会主义形成机制进行了研究,并总结出农户是否采用机会主义的影响因素[10].刘刚等认为,合作社内部的利益共享机制能够保障农户利益、约束机会主义行为,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11].

  王亚飞等研究表明,“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的价格条款、要求农户专用性投资等条款有利于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效率[12].学者们针对影响农户履约行为的因素进行了相关研究,而关于绿色食品生产农户的履约行为研究较少。本研究拟以绿色食品生产农户为研究对象,对其履约行为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旨在为农户履约率的提升提供政策建议。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绿色食品原材料要求生态环境优良,生产过程中限制或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抗生素等,其生产成本远高于普通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农户与企业的契约不同于普通农产品契约,主要表现为农产品质量合格,契约价格实现“优质优价”.其中,农产品质量合格可用农户是否有资产专用性投资,以及农户道德风险行为来体现; 契约价格实现“优质优价”可用契约形式和奖励机制来体现。

  农户个人特征对其履约行为具有一定影响。农户个人特征即农户自身因素,农户自身因素对农户履约行为的影响主要包括农户受教育年限、农户类型。农户受教育程度高,可深刻认识与企业合作长远而积极的意义,并可准确预测不履行契约所带来的信誉损失、成本增加[13]; 因此,受教育年限长的农户履约率相对较高。农户类型是按照农户经营面积来衡量的,大规模农户经营能力强,生产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在与企业的合作谈判中比小规模农户更具发言权,与企业合作更为积极。

  农户是否有资产专用性投资对其履约行为具有一定影响。农业生产具有专用性强的特点,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灌溉设施、土地、种养殖知识等均为专用性投资[14].专用性资产投资可提高劳动效率,同时也会增加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15].资产专用性投资形成农户的沉没成本,沉没成本反映了投资转作它用的难易程度。当沉没成本很大时,该投资转作它用的可能性较小、困难性较大,或变现价值大幅降低[16].

  一般而言,多年生高价值农产品生产经营所需的专用性投资明显高于粮食作物,并随农产品商品化率的提高而增加。在生产中农户有资产专业性投资,若市场价格高于契约价格,农户选择违约时会顾及此次违约对合作带来的长远不利影响,可能导致专用性投资无法收回; 因此,有资产专业性投资的农户履约率较高。本研究以农户是否拥有无法改变用途、改变用途会丧失原有全部或部分价值的生产设施投资,以及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等来衡量是否拥有资产专业性投资。

  农户道德风险行为特征对其履约行为具有一定影响。农户从事道德风险行为被发现的概率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监管力度,企业对农户的监管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在生产的关键阶段进行抽查,如果树的开花期、水果的成熟期,采取随机抽查的监管方式; 进行技术培训,派技术人员集中授课、上门指导; 企业收购农产品时进行相关检测。农户道德风险行为不仅降低农户的履约率,更为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契约形式和奖励机制对农户履约行为具有一定影响。契约形式包括契约形式、价格、期限的确定,以及货款支付方式。

  契约形式包括口头契约和书面契约。口头契约是指企业与农户基于口头协议而订立的契约,具有简便易行、节约交易成本的优点,但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书面契约是指用文字将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以书面形式记载,便于履约和监督,虽订立契约时较为复杂,但发生争议时易于取证和分清责任。

  书面契约的履约率高于口头契约。农户与企业签订契约时,可直接签订契约,也可由村级政府代签,农户随后附名单。实际调查表明,农户直接签订契约对农户的约束力强,履约率高于代签契约。

  若契约价格采用固定价格,违约的可能性较大。烟叶、甜菜等农产品用途单一,具有买方定价特点才适合采用固定价格; 对于市场价格变化较大的农产品,适合采用“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的价格形式。货款支付方式中,企业向农户提前支付定金,收购后再付全款的方式更易被农户接受,农户履约率相对较高。从契约期限对农户履约行为的影响来看,若农户与企业签订长期契约,农户履行契约时会从自身长远利益出发,考虑违约对再次合作产生的不利影响,可能增加合作成本,因此契约期限较长的农户履约率相对较高。

  奖励机制是指企业对规定时间内提供约定数量、质量农产品的农户实行奖励,奖励形式一般为现金,金额一般以农户提交的农产品数量或超额完成数量为准。奖励机制的实施对增强农户履约积极性具有推动作用。实际调研发现,具有奖励机制的合作中,农户对企业的奖励机制比较赞同,使农户感受到劳动被企业认可,农户与企业继续合作的意愿增强,履约率较高。

  根据以上因素提出影响绿色食品生产农户履约行为的假说。假说 1: 农户受教育年限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2: 农户类型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3: 企业对农户生产过程的监管力度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4:农户与企业合作后收益的变化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5: 农户发生道德风险行为后收益的变化与农户履约行为呈负相关。假说 6: 企业对发生道德风险农户的惩罚力度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7: 农户是否拥有资产专用性投资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8: 契约形式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9: 契约价格的确定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10: 货款支付方式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11: 契约期限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假说 12:是否具有奖励机制与农户履约行为呈正相关。

  3 实证分析。

  3. 1 数据来源与说明。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 2013 年 7-8 月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遂宁市安居区、眉山市东坡区、成都市郫县和双流县、资阳市雁江区、资阳市简阳市 4 个市及 7 个县 900 户农户的调查。

  调查选取的农户均与绿色食品企业签订生产契约,为绿色食品企业提供农产品,且与企业的合作次数超过 1 次。调查涉及的地区主要为平原和丘陵,调查涉及的农产品包括蔬菜和水果。采用随机抽样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式,调查人员入户调查或在田间地头与农民一对一访谈; 调查人员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 2012 级部分本科生及笔者; 因此,调查数据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调查共发出问卷 900 份,收回问卷834 份,回收率为92. 7%,去除无效问卷47 份,共获得有效问卷 787 份,问卷有效率为 87. 4%.
 

3. 2 农户履约总体情况。

  在调查中,以农户与企业最近 1 次合作是否履约为评判标准。有效问卷显示,787 户农户中有 613 户履行契约,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 77. 9%; 有 174 户未履约,占被调查农户总数的 22. 1%.

  在 174 户农户对未履约原因的选择中,113 户选择收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因,占 65. 5%; 132 户选择农产品质量原因,占 75. 9%; 58 户选择交货时间原因,占 33. 3%; 48 户选择其他原因,占 27. 6%.可见,农户未履约的原因主要为农产品的价格和质量。

  在契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中,68. 1% 的农户选择与企业协商解决; 48. 2% 的农户选择通过村级政府协商解决; 6. 9%的农户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见在契约履约机制中,法律解决履约争议的作用较小,而非法律手段作用较大,通过协商解决履约争议是保证契约履行的主要途径。

  3. 3 农户履约行为的描述性分析。

  被调查农户中,男性农户多于女性农户,40 岁以上农户比例较高,受教育年限 6 年以下的农户比例最高,高达72. 2% ,所调查农户的受教育年限较短、文化程度较低。按照调研区域的实际情况划分农户类型,将蔬菜、水果种植面积为6 667 m2及以上的归为大规模农户,6 667 m2以下的归为小规模农户。被调查农户中,大规模农户的比例偏低,仅占17. 2% ( 表 1) .

  3. 4 农户履约行为的计量经济学分析。

  建立影响农户履约行为的计量经济模型,对 787 户农户的调查数据进行计量分析,以确定各因素对农户履约行为的影响程度。

  3. 4. 1 模型的选择及变量定义 分析影响农户履约行为的因素表明,农户履约行为决策受到 12 个因素的影响: 受教育年限( X1) 、农户类型( X2) 、企业对农户生产过程有无监管( X3) 、农户与企业合作后收益的变化( X4) 、农户发生道德风险后收益的变化( X5) 、企业对农户发生道德风险有无惩罚( X6) 、是否具有资产专用性投资( X7) 、契约形式( X8) 、契约价格的确定( X9) 、货款支付方式( X10) 、契约期限( X11) 、是否具有奖励机制( X12) .计量模型可用函数表示:

  式中,Yi为第 i 个农户的履约情况; δi为随机误差项。模型中各因素变量的取值见表 2.

  3. 4. 2 模型结果及分析 本研究采用 SPSS 19. 0 统计软件对 Logistic 回归方程的参数进行估计和检验。在处理过程中,首先对选定的自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12 个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 VIF 均小于 10,可认为各变量间不存在显着的多重共线性。采用向后筛选法将变量全部引入回归方程,进行变量的显着性检验。在单个或多个不显着的变量中,剔除检验值最小的变量,再重新拟合回归方程并检验,直到方程中所有变量的检验值基本显着为止。共有 8 种计量估计结果,各种模型的计量结果表明,模型整体检验显着,不同模型的计量结果相似且相对稳定。本研究列出模型一、模型六计量结果的相关系数( 表 3) ,并进行分析讨论。

  农户契约的履约情况只有履约或不履约 2 种结果,二元Logistic 回归分析模型适用于本研究。将因变量取值限制在( 0,1) 范围内,建立 Logistic 回归方程:

  式中,P 为因变量 Y =1 的概率; b0、b1、…、b12为回归系数。

  在农户个人特征变量对其履约行为的影响中,“农户受教育程度”变量对农户履约行为影响不显着,假说 1 不成立。

  可能的原因为样本农户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72. 2% 的农户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因此受教育程度对其履约行为影响不显着。“农户类型”变量对农户履约行为影响不显着,假说2 不成立。可能的原因是 82. 8% 的样本农户为小规模农户,未达到大规模农户履约率较高的预期结果。

  在农户道德风险行为变量对其履约行为的影响中,“农户与企业合作后收益的变化”变量对其履约行为影响显着,假说 4 成立,表明农户是否履约与履约能否增加农户收益相关。调研中农户表示,若本期履约后收益增加,下期履约的积极性将增强。“农户是否具有资产专用性投资”变量对其履约行为影响显着,假说 7 成立,这与众多学者的观点相一致。“企业生产过程有无监管”变量对农户履约行为影响不显着,假说 3 不成立。可能的原因是企业对农户生产过程的监管主要体现在技术培训、田间生产指导,若农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一般拒绝收购,仅增加农户自行销售成本,农户违约成本较低。“农户发生道德风险行为后收益的变化”变量对农户履约行为影响不显着,假说 5 不成立。调研发现,企业向农户统一配发种子、化肥、农药,可降低农户自行购买不安全化肥、农药的可能性。农户的道德风险行为主要表现在化肥、农药的施用量和使用频率,尤其在炎热天气等特殊气候使病虫害增多的情况下,因此农户发生道德风险行为的收益增加不明显。“企业对农户发生道德风险后有无惩罚”变量对农户履约行为影响不显着,假说6 不成立。农户发生道德风险行为后,企业对农户最大的惩罚是拒收农产品,并没有其他惩罚机制。

  在契约形式和奖励机制变量对农户履约行为的影响中,“契约价格的确定”变量对农户履约行为影响显着,假说 9 成立。农户最满意的契约价格形式为“若市场价格上升,参照市场价格收购; 若市场价格低于契约价格,按契约价格收购”.“货款支付方式”变量对农户履约行为影响显着,假说10 成立。农户最欢迎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是否具有奖励机制”变量对农户履约行为有正向显着影响作用,假说 12 成立。奖励机制设置的主体是乡级政府和企业,奖励金额与农户向企业提供质量合格农产品的数量相关,奖励机制提高了农户与企业合作的积极性。“契约形式”变量、“契约期限”变量对农户履约行为影响不显着,假说 8、假说 11 均不成立。

  4 结论与建议。

  深入研究影响绿色食品生产农户履约的因素,对于建立健康稳定的绿色食品产供销合作关系、提升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研究通过 787 户绿色食品生产农户的调查数据,对影响农户履约行为的因素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揭示影响绿色食品生产农户履约率的主要因素。研究发现,农户与企业合作后收益提高、要求农户进行专用性投资、采用“保底价格,随行就市”的价格条款、对契约完成较好的农户实行奖励机制等因素均有利于提高农户履约率。

  为有效改善我国企业与农户的契约关系、激励农户履约行为、保证绿色食品原材料的有效供给,提出以下建议。( 1)提高农户履约长期收益。加强农户与企业的利益联结,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农户获得企业“二次返利”,对契约履行较好的农户采取奖励机制,提升农户与绿色食品企业的合作积极性,使农户成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 2) 鼓励企业与农户签订长期契约。完善企业价格条款与支付方式,契约采取“保底价格,随行就市”的价格形式,采用“交易时支付现金”的交易方式,要求农户采取专用性投资,企业向农户预付定金。以上条款均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契约关系。( 3) 发挥信任、互惠等机制对提高农户履约率的积极作用。企业对农户信任的态度可降低合作成本与交易风险,并能促进合作的持续性。互惠使企业与农户之间不再斤斤计较,交易双方互相谦让,实现长期合作。

  参考文献:

  [1]Willimason S,Karen R. Agribusiness and the small - scale farmer: adynamic partnership for development[M]. Boulder,USA: WestviewPress,1985.

  [2]Zylbersztajn D. Tomatoes and courts: strategy of the agro - industryfacing weak contract enforcement [R]. School of Economic andBusiness,University of Sao Paulo,Brazil,2003.

  [3]刘凤芹。 不完全合约与履约障碍---以订单农业为例[J]. 经济研究,2003( 4) : 22 -30,92.

  [4]孔国荣,吴 萍。 “订单农业”履约率低的法律思考[J]. 江西社会科学,2005( 1) : 153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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