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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基础科学论文:落实林区涉林惠民政策及安全稳定探讨

来源:985论文网 添加时间:2020-01-07 14:23

芒市按照省、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林业系统管理、林区治安管理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林区呈现健康、安全、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确保林区创建活动顺利推进芒市“平安林区”创建活动涵盖 11 个乡镇林区,84 个村委会,952 个村民小组,涉及林农 5 万多户,人口近 26 万人;涉及林区 307 万亩林地。为确保平安林区创建活动顺利推进,芒市及时建立了领导机构,并组建护林队伍。

  建立活动创建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局局长任常务副组长,总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的二级管理部门和基层林区林业站、派出所,下设办公室在林业局,由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由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

  组建了林区护林队伍,队伍以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为主,28 个基层部门参与,共有 192 名执法人员及 881 名基层林区管护员,他们始终坚持在林区第一线,维护林区平安稳定。

  建立责任制度,落实目标任务。建立了局长负总责,级级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林业局与二级森林资源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 24 份,森林公安与重点林区签订责任书 23 份。

  加大林区护林队伍培训教育力度。围绕依法治林、落实林业改革政策、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和森林火灾、病虫害预防预控、防偷防盗等主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组织林业执法人员培训29 期(次),参训人 1300 人次;组织林区专职护林员队伍培训 6 期(次),参训人 400 人次。

  确保平安林区建设年工作经费按时到位。全年安排经费 540 万元,其中:森林防火 129 万元,有害生物防治 23 万元,森林公安管护 8 万元,稽查队、检查站投入专项费用 30 万元,各管护站点建设费 279万元,公益林管护费 44 万元。

  强化林区安全宣传,营造林区安全和谐环境

  为营造林区平安稳定的良好氛围,创建办健全宣传机制,规范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法,投入宣传经费,做到宣传进林区、进社区、进林农家。

  完善林区宣讲服务机制。以普法宣传教育为契机,结合退耕还林后续培训工作,组建林业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立以法制、退耕、防火、防病、治安为主的林区宣讲小组,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开展林区宣传,把林业改革政策、护林知识、森林培育和利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送到林区。共开展宣讲活动 83 期(次),参训人员达 3200 多人次,接受咨询 800 多人次。

  建立林业法制手机信息宣传平台,扩大宣传范,、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结合林业管理工作实际,收集全市市直部门领导、乡、村、组领导干部、涉林行业和林区群众共 1 万个电话,组织编写林业宣传信息 254 条,结合林业季节性工作特点,发送宣传信息 254 万条次。

  结合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制作《芒市林业局便民服务卡》,把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林业贴息贷款等配套改革政策制作成宣传卡片,向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区林农、机关部门人员和社会民众宣传发放 3000 多份。

  积极参加州、市组织普法宣传活动 12 场次,组织林业林区宣传活动 50 场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3 万份,发放林业科技服务宣传手册 1 万多册,接受咨询服务近 1500 人次;在新闻媒体上刊发宣传文章28 篇,完成宣传简报 211 期。

  落实林区涉林惠民政策,促进林区安全稳定

  为建设林区平安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森林资源增值增效,芒市多举措促进林产业迅速发展,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一是着力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林权配套改革服务机制,成立“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配备专职服务人员,加强林权流转、林权抵押等配套改革服务力度,累计承办林权流转交易登记2403件,涉及面积21.84万亩,实现流转金额 1.78 亿元;集体林地流转进入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拍卖,达成拍卖协议 5 宗,面积 1808 亩,流转金额 707 万元;累计承办林权抵押贷款登记 762 件,抵押林地 18.81 万亩,抵押贷款21.24 亿元,贷款余额达 10.49 亿元。认真开展林地初始登记、拆分合并、错误更正等主体改革补充完善工作。

  二是落实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政策惠及林农 652 户,获得金融贷款 1.638 亿元,获得国家贴息补助 819 万元,抚育造林 5 万亩,扶持石斛种植近 5000 亩。

  三是落实低产林改造项目。改造面积 2 万亩,获得国家补贴 197 万元,惠及林农 4162 户。

  四是落实公益林管护任务。涉及面积 83.72 万亩,申请国家补贴 1081 万元,惠及林农 11031 户。

  五是落实野生动物肇事赔偿制度。野生动物肇事 422 件,获得国家补助 78 万元。

  六是完善基层行政审批服务机制。严格规范林业行政审批公示公告制度,开展全国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网络系统建设,覆盖 11 个乡镇。今年来直接为林农办理年度林木采伐 51411 立方米、1120 份,木材运输证 11485 份;办理征占用林地 22 件,林地 52.3 公顷,收植被恢复费 178 万元;办理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年检审查 257 个,其中民用带锯来料加工点 112 个。强化林区“三防”体系建设,为“平安林区”建设提供保障为确保林区安全稳定,林区林农安居乐业和森林。资源安全发展,芒市建立健全了林区“三防”体系管理机制,制定措施方法,落实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建立情报信息收集及案件协查工作机制,活动创建以来,收集各类信息、线索 324 条,按照情报信息查获案件 189 起。开展林区宣传教育活动,设置宣传标识牌 45 块、进入重点林区、重点路段、餐馆饭店宣传教育43场次,发放警民联系卡 365 份。加强日常动态巡查保林区治安稳定,巡查案件多发地 824 个,堵卡查缉 1263 次,制止各种野外用火200 多次、制止砍柴 45 次、制止猎捕野生鸟类 18 次,受教育群众达 5000 余人。

  建立林区治安信息员和重点人员列管排查机制,排查出 33 个重点林区村寨设置防控联络员,列管重点人员 48 名,排查重点人员 56 名。开展非法炭窑拆除工作,清理排查非法炭窑1063 个,清理拆除 912 个。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今年查处各类行政案件立案 711 件,查处 711 件,查处率 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422 万元;立各类刑事案件 29 件,破获26 件,查处率 100%,破案率为 89.6%。组织开展辑枪治爆行动,进村入户宣传 35 次,先后收到林区群众自行上缴的各类枪支共 12 支,钉弹 51 发、钢珠 8 颗,收缴管制刀具 5 把,有效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二是强化完善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建设

  建立州、县、乡三级森林火灾联防联控管护机制和市、乡、村、组四级联动管护机制。严格 “三线责任制”和“四个责任人”制度,将责任细化到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建立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体系。政府与 11 个乡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11 个乡镇又与 82个村民委员会签订乡村责任书;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成员单位和芒焕大金塔、孔雀湖管理所、勐板河水库管理所等21个涉林单位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措施到位。

  强化州、县际联防联控责任。组织召开芒市、龙陵年度两县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联防工作会议,签订联防协议;两县市毗邻六个乡镇召开联防工作会议,建立县、乡两林区防火责任体系。

  规范应急预案,严防森林火灾。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严格 24 小时双岗双带应急值守、卫星热点反馈、每日森林火情零报告制度。强化应急扑火队伍建设,组建市级季节性扑火队1 支 10 人,市直机关应急扑火队 1 支 48 人,乡镇民兵应急扑火队 11 支 551 人,重点林区乡镇季节性扑火队 1 支 15 人,村组义务扑火队 89 支 2563 人。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按照“五个百分之百”火源管理要求,组织村民小组与农户签订责任书 54973 份,签订率 100%;对入山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3246 人,登记率100%;落实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监护责任 1150 人,落实率 100%;查处林区违规用火 8 起,处罚 8 人,查处率 100%;林区生产用火执行用火许可证 14 份,执行率 100%。严格火源、火种管理,执行计划烧除面积 1158 亩。在交通要道口、林区入口、景区、坟山入口等重点路段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 16 个,对来往车辆、行人进行检查登记3246人次,收缴火种403个。

  三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体系建设

  严格执行森林植物检疫制度和预防报告制度。调运木材检疫 23319 立方米、苗木 76.7 万株、竹材 185吨、活立木 944 株、药材 503 吨,检疫率 100%;种苗产地检疫,检疫苗圃 54 家,受检种苗 2533 万株,折合面积 2168.4 亩,种苗产地检疫率达 100%。

  对国家级中心测报点 41 个固定样点调查,及时发布了趋势预防报告,测报准确率达 85% 以上。做好松材线虫病预防除治工作和春季松材线虫普查,对全市 67 家外调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厂家及个人进行了检疫,抽取样品 747 份(含复检数),检疫松木 5279M3,未发现松材线虫和不明枯死松树。在主要松林分布区域,挂置松墨天牛诱捕器 , 监测松墨天牛的种群数量和捕杀松墨天牛,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8.6‰以下,五公害防治率达到 80%,测报准确率达到 85% 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 99%以上,检疫案件查处率 80% 以上。

  四是积极化解山林矛盾纠纷。

  建立以市级山林纠纷调处办为主体的调处机制。林业局配备一名副局长和专职工作人员,排查山林纠纷 1922 件,涉及林地面积 18.66 万亩,调处纠纷1829 件,面积 17.7 万亩,调处率达 95.16%。重视信访工作,成立林业局信访办,由综治办主任专职负责信访件的受理、核查和调解,受理信访件10 件,已办结 10 件,办结率为 100%。

  通过几年“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开展,林业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林区林农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迅速提高,促进了国家扶持、金融借贷、个人自筹等社会资金投入到林产业和林区建设中。森林资源稳步增长,蓄积量不断加大,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十二五”林地面积增加 1951 公顷活立木蓄积增加10.2万立方米,年生长量增加1.17万立方米,年消耗量减少 18.3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增加 0.61%达 61.82%。林产业发展迅速,林业产值快速增加,林业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社会办林业的好势头正在形成基本,实现林产业发展、林农增收,森林资源增长、增值、增效,林区呈现健康、安全、稳定的创建活动总目标。

  芒市林业局将继续履行“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目标责任,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措施方法,维护林区安全稳定,确保森林资源面积蓄积双增加,林农收入持续增长,确保林区长治久安,为“森林德宏”、“森林芒市”建设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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