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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献堂非暴力抗日活动探究-985毕业论文网

来源:985论文网 添加时间:2019-12-19 17:32
摘要
  
  林献堂的非暴力抗日活动,是台湾日据时期台湾人民抗击日本殖民统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以林献堂为首的台湾士绅阶层,在时代以及自身背景的双重影响下,走上的一条独特的抗日道路。林献堂被尊称为“台湾议会之父”,他本人虽然从未在任何场合提出过“非暴力抗日”这一名词,但他却是这一运动无可争议的领导者。他从小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他始终心怀台湾意识和祖国意识,始终把为被殖民的台湾人民谋求平等的政治和经济权利作为自己的目标,并为此奋斗终身。由于时代所限,林献堂领导的非暴力抗日运动注定不会成功,但在启发民智,一定程度上制约总督专制等方面还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主要从林献堂所处的时代背景,林献堂自身的家庭成长环境、所受到的教育,林献堂的非暴力抗日思想以及领导非暴力抗日的一系列活动以及影响等方面出发,来系统介绍林献堂的非暴力抗日思想及其活动,并剖析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林献堂,在抗日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妥协退让的复杂心情。
  
  刚刚过去的 2015 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台湾光复七十周年,希望本文能为两岸关于抗日英雄人物的交流纪念活动尽一份绵薄之力。
  
  关键词:林献堂;非暴力抗日;思想;运动
绪论
  
  一、研究主题、目的和意义
  
  台湾的民族运动,自十七世纪以来,从反抗荷兰殖民统治到反抗清朝,再到反抗日本,前后经历了三百多年。起初,所采用的反抗方式主要是武装反抗、农民暴动等。而到了二十世纪初,到了日本占据台湾的中期,民族运动的方式才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主要是抛弃了传统的武力抗争方式,转变为合法的、非暴力的斗争方式。促使这一转型的重要人物就是林献堂。他以非暴力运动的形式,包括请愿、集会、结社、舆论影响以及罢工等方式,来对抗日本的殖民统治,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来为台湾人民谋求更多的政治权利。
  
  林献堂的性格温和仁厚,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这源自于其父亲林文钦的影响以及他自身从小所受到的正统全面的儒家思想教育。这也决定了他领导下的台湾民族运动具有非暴力和忍让妥协的特色。日据时期台湾民族运动所采取的非暴力路线,一方面是由领导者林献堂的性格决定的;另一方面,林献堂也观察到了台湾当时的形势,台湾民众以往的暴力抗争事件无一不是以悲惨的结局而告终;再加上崇拜者梁启超的重要影响,使得他以大无畏的勇气,非凡的智慧,殷实的经济实力来承担起领导台湾民族运动的重任并为之付出了几乎毕生的心血。
  
  林献堂领导下的台湾民族运动,不再是简单地反抗异族统治,而是反抗一个现代化的资本主义帝国;不再是暴力抗争的原始民族主义,而是具有近代化特点的理性的民族主义;它也不是孤立的,而是世界反对殖民统治大潮流中的一环。它是一个具有近代意义的台湾民族运动。
  
  当前,海峡两岸各方面的交流都在不断深入。2015 年 11 月,习近平与马英九举行了六十多年来国共两党最高领导人的首次会面;2015 年又恰逢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台湾光复七十周年。为此两岸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交流以及纪念活动,对两岸在那段时期各自的抗日英雄和抗日领袖的纪念也在不断展开。但由于两岸在数字资源、相关档案史料等方面并未实现互联互通,所以大陆对台湾日据时期台湾人民抗日的研究明显不足;而在台湾方面,针对林献堂的研究虽然颇为丰富,但都是以研究他的具体抗日活动为主,极少有学者去系统地研究他的非暴力抗日思想和活动,以及他在抗战爆发后内心世界的矛盾和变化。本文将为此尽一份绵薄之力。
  
  二、研究现状
  
  (一)研究现状分析
  
  目前对林献堂的研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角度:第一,直接研究和论述林献堂的非暴力抗日活动,如厦门大学陈小冲教授的《板垣退助、林献堂与台湾同化会》(《台湾研究集刊》1996 年第 3 期),就从对林献堂参与创立的同化会的过程研究,来叙述他为争取台湾人民获得与日本人平等的权利而奋斗的经过;徐鲁航的《试论日本统治时期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1年第 2 期),就从林献堂如何领导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来具体描述。第二,研究林献堂的家族史,这部分的研究是相对比较丰富的,比如王世庆的专着《雾峰林家之调查研究》(台北:国防大学历史系,1991 年版);司马啸青的专着《台湾五大家族》(台北:玉山社,2000 年版);林博正的学术论文《说我雾峰林家》(《台湾文献》),2006 年第 3 期)等等,都从林家发家史这个角度来叙述。通过这些专着和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林献堂拥有丰厚经济实力的来源,和他从小所受到的正统的儒家思想教育。第三,研究林献堂其他方面的思想,比如王振动的博士论文专着《林献堂的社会思想与社会活动新论》(台北:稻田出版社,2008年版);许雪姬的《林献堂环球游记研究》(《台湾文献》,1998 年第 6 期),还有她注释的,林献堂本人所着的《灌园先生日记》(台北: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筹备处,2008 年版);刘玉才的硕士论文《日据时期林献堂产业经营初探》(厦门大学硕士论文,2009 年)等,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包括林献堂的旅行体验、用人艺术甚至佛学思想等方面描述林献堂的独特人生经历。第四,与其他台湾抗日运动领袖进行比较研究,如王晓波的《蒋渭水的思想实践-论日据下台湾文化协会与台湾民众党的路线争议》(《世界新闻传播学院人文学报》,1997 年第 7期),就把林献堂与台湾另一位抗日运动领袖蒋渭水(后走上武装抗日)来进行比较研究。第五,以传记式或缅怀式的专着来描述林献堂一生所参加和领导的民族运动,主要有黄富三的《林献堂传》(南投:国史馆台湾文献馆,2004 年版);张正昌的《林献堂与台湾民族运动》(台北:益群书局,1981 年版);林献堂治丧筹措委员会编的《林献堂先生纪念集。追思录》(台北:文海出版社,1994 年版)等等。
  
  (二)以往的研究不足及本文创新
  
  不足之处:由于两岸在数字资源、相关档案史料等方面并未实现互联互通,所以大陆对台湾日据时期台湾人民抗日的研究明显不足;而在台湾方面,针对林献堂的研究虽然颇为丰富,但都是以研究他的具体抗日活动为主,极少有学者去系统地研究他的非暴力抗日思想和活动,以及他在抗战爆发后内心世界的矛盾和变化。本文将为此尽一份绵薄之力。
  
  本文创新:一、系统分析林献堂非暴力抗日思想的渊源和来源;二、研究抗战爆发后林献堂本人的一些第一手史料,来分析他的复杂心境;三、系统全面分析林献堂的非暴力抗日思想和具体活动;四、简要总结林献堂非暴力抗日的主要思想内容。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研究内容:本课题将对日据时期林献堂的非暴力抗日思想和活动进行研究,来剖析那一时期作为台湾士绅阶层代表的林献堂,是如何为争取台湾人的民主权利、民族独立以及议会设置而不断努力,奋斗终身的,并对此作出评价。
  
  研究方法: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指导下,主要运用文献法、矛盾分析法等方法挖掘相关史料,系统整理和梳理林献堂的非暴力抗日思想和活动,对其进行辩证分析,力求为这一领域的研究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第一章 日本统治下的台湾
  
  在讨论林献堂的非暴力抗日思想以及非暴力抗日活动之前,我们必须对当时台湾所处的时代背景做一个大致的认识,才能更好地明白台湾人为什么要反抗,为什么最后会走上非暴力抗日这条独特的道路。众所周知,1895 年中日甲午战争结束后,一纸《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给了日本。当时的日本,虽已是东方新兴崛起的资本主义国家,但距离西方成熟的金融资本主义国家尚有很长的发展距离。当时的西方英美法等国,殖民地获得的根本原因,都是由于自身国家内部资本膨胀的结果,这里笔者把这种现象概括为“国旗追随资本”;而日本的对外扩张,虽然也有国内资本市场狭小,资源匮乏等等原因,但本质上却是军国主义的扩张行为,笔者概括为“资本追随国旗”.
  
  由于没有成熟和雄厚的资本作为后盾,所以为了使台湾等殖民地尽快被驯服,尽快地融入日本的资本主义社会体系,就必须大力依靠国家权力,也就是采取高压、专制的统治方式。自身国内没有成熟的资本主义市场的“早熟的”帝国主义国家,这应该是他们所独有的统治性格。
  
  对台湾的统治政策,正是基于这种统治性格而制定和建立的。依据《马关条约》规定,台湾的主权由大清政府转移给日本明治政府,台湾成为日本国的一部分。且根据条约规定,所有台湾人于条约所制定后的两年内,没有主动离开台湾外出者,都应该自然获得日本国籍,并在日本帝国宪法下,享受与日本国国民一样的权利并履行其义务。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由于当时日本宪法的内部构造,有所谓“内地”和“外地”之分。明治宪法颁布施行的日期是1890 年 11 月 29 日,宪法规定,在此时间前所获得的领土,包括日本本土、琉球等是为“内地”;而在此之后获得的,包括朝鲜、台湾等地,是为“外地”,应施行“特别统治之异法之领域”,所以宪法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及义务、统治方式等等,“外地”皆不适用。
  
  根据此条例,日本明治宪法规定的诸如代议制度、分权制衡、法治主义等等,台湾人民都未能享受到。不仅如此,在台湾内部,同为居住在台湾的人,在台湾的日本则享有某些特殊待遇;某些处罚方面的法令,则只对台湾本岛人和大陆的清朝人有效。日本对台湾的严苛统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督独裁
  
  由于台湾地位的特殊性,是帝国宪法统治所不能到达的地方,而且清政府的割台行为,使得台湾岛内掀起了一股又一股的反日浪潮。为了镇压这些运动以达到长期统治台湾的目的,日本在整个殖民统治时期,都实行了总督独裁专制统治。
  
  总督是日本明治政府派在台湾、朝鲜等殖民地的最高行政长官。1895 年台湾被割让给日本后,日本帝国议会制定法律第六十三号(简称“六三法”),六三法规定将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诸多权力赋予总督。
  
  由于“六三法”的缘故,总督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权与一身,对台湾施行专制独裁统治。而在台湾被殖民统治的五十年间所产生的十九为总督中,身为武官的总督占了十一位,超过半数,由此可见,“总督政治”,大部分时间实际上是“军人专制”.之所以后来会委派文官来担任总督,大部分是在日本统治台湾二十五年以后,此时的统治已经相对比较稳定了。事实上,无论武官总督还是文官总督,他们都是日本帝国在台湾各方面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因此,台湾人民始终将斗争的主要矛头对准总督政治及其殖民政策。
  
  二、教育方面的不平等
  
  在台的日本人和台湾本土人分别适用两套不同的教育系统;且就就学率而言,二者也是相差甚远。1926 年,在台的日本学龄儿童中,男童的就学率高达98.3%,女童也达到了 98.1%;相比而言,当时台湾学龄儿童中,男童的就学率为 43%,女童仅为 12.3%.在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的就学率差距也是十分悬殊。
  
  以上表格可以看出,当时占台湾人口总数 92.5%的台湾人,其纳税的数额与所享受到的教育机会完全不成正比,而这仅仅是在受教育的人口上,如果再比较所受教育的质量,就更加完全不在一个等级上了。
  
  三、建立覆盖全台湾的警察制度
  
  日本殖民者自从占领台湾开始,就开始着手建立起一张遍布整个台湾的警察网络。在州设立警察厅,市设立警察署,郡上有警察课,街庄上设立派出所、驻在所等等。整个台湾一共设立的警察机构约有 1500 多处,人员共约有 18000 余人。警察与民众的比例,在日本本土为 1:1228;另一个殖民地朝鲜为 1:919;但是台湾则达到了 1:547.因此台湾当地居民把台湾成为日本的“警察王国”.当时有人说:“耳所闻,目所见之官吏,只有警察而已。”
  
  四、颁布一系列法律镇压台湾人民
  
  上文已经提到,臭名昭着的《六三法》以立法的形式赋予台湾总督行政、立法、司法以及军事大权,并规定台湾总督有权颁布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的政令或律令。根据此条,首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接连颁布了《匪徒刑罚令》、《台湾刑事令》、《保甲条例》等一系列条例和法令,因此,日本殖民者屠杀台湾人民就有了法律依据。后来历任台湾总督均颁布了一系列法令、讨伐计划等,对台湾的爱国志士进行残酷镇压,来维护和强化他们在台湾的统治。
  
  五、经济上的苛捐杂税
  
  除了政治、军事上的高压统治外,在经济上,日本殖民者用各种苛捐杂税来压榨台湾人民。据史料记载,1927 年,台湾地租占土地收获量的比重为:两季水田为 49.1%,单季水田为 43.8%,旱地为 27.6%.不仅如此,在台北一带,水田的地租竟然占到了全部收获量的 55%,超过了一半!
  
  由于台湾的大部分土地掌握在日本地主和资本家手中,因此台湾的财富就源源不断地流入了日本人的口袋中。除去地租外,是各种各样的苛捐杂税,包括樟脑税、房屋税、茶税、印花税、糖业税等等。到了 1937 年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为了筹集经费,台湾总督府进行税制改革,增加林许多项目的税收,一共竟有 80 多种。
  
  据 1937 年统计,日本殖民当局的年收入中有一半来自于各种税收,台湾人民所承受的经济负担。在当时的世界范围内,虽然殖民地的差别待遇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然而像台湾这样遭遇如此严苛的不公正待遇却是不太多见的,即使与当时同样是日本殖民地的朝鲜作比较,严苛程度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样的背景下,台湾人的各种反抗此起彼伏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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